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
防火管理人課程簡介
上課科目
- 消防常識及火災的預防【2.0 小時】
- 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4.0 小時】
- 消防防護計畫【2.0 小時】
- 員工教育及自衛消防編組訓練【3.0 小時】
- 測驗【1.0 小時】
適用範圍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2.據84.8.11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及85.6.26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十四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共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防火管理人「...並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構或中央消防機構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不得少於12小時。」,每三年至少一次 3.依內政部消防署「(八十六)消署預字第八六0一六四三號」函核准辦理。